今天冬天特别长,上两个星期还刮风下雨,偶尔还夹着雪,天气一直零度上下。苦苦等待的春天迟迟不来。可怜的樱花,被暴风和雨雪摧残,没有坚持多久。我们就错过了每年必去观赏的樱花。上个周末,突然之间,夏天直接跳过春天来了。憋了一个长长冬天的我们,带仟仟去了一趟城里的动物园和航空博物馆。
城里阳光明媚,繁花似锦,到处都是出游的人群,兴奋的享受这久违的好天气。一下地铁,都是往动物园去的小朋友和家长。动物园里小朋友们倒是很多。可是盛午太阳下那个热啊,熊猫,河马都在荫凉树下睡大觉。仟仟也昏昏欲睡,提不起劲。仟仟最高兴的时候,是和一个年纪相近的金发碧眼的小美女一起摸在太阳下晒得滚烫的熊猫铜像。因为小美女后来,大方的仟仟煞有其事的向小美女逐个的介绍了熊猫身体各个部分。(具体表现就是仟仟逐个摸熊猫的眼睛,鼻子,耳朵,四肢,仟仟摸一下,小美女就跟着摸一下。如果小妹妹摸了哪里一下,仟仟也要去摸一下)。两个小朋友用彼此才听得懂的话激动的交流,玩到高兴处,两人相对大笑。两个小朋友有趣表现让路人纷纷驻足观看,哈哈大笑。(可惜妈妈没有把当时情景录下来,还好爸爸照了照片。)




动物园剩下的路程,仟仟是强打精神,几乎一言不发,最后终于在推车上睡着了。仟仟的午觉是在动物园门口的星吧咖啡完成的,爸妈也难得好好享受了一回清静。上次两人来动物园应该是3-4年前,也是在这个星吧小憩,回想当年,无牵无挂,来去轻松。时间过得真快啊,仟仟都快两岁了。
仟仟醒来后,本来一家人就要打道回府了。妈妈觉得仟仟似乎没有尽兴,提议把他带到Mall去看航空博物馆。不知道是不是午睡起来精神爽,仟仟果然在博物馆里特别激动,自己不管爸妈,迈小碎步到处乱跑,不时仰头看着博物馆大厅顶上的各色飞机,高兴的叫唤,“大大,大大!”最后,在礼品店里自己挑了个小飞机模型,回来的路上一直握在手里,吃东西也不例外。在Mall往回走的时候,正对着刺眼的太阳,仟仟主动要求带上了墨镜,这是第一次他让墨镜停留在自己脸上。
虽然去年春天我们一家人到城里看樱花时,当时6个月的仟仟坐过地铁,可是当时他对此并没有多大反应。这次,仟仟似乎特别喜欢地铁。地铁一来,仟仟不但不害怕,还高兴的大叫“大大,大大”。地铁一开走,仟仟的“大大, 大大”就即刻变成哭腔,而且挣扎着身体要去追大大。
仟仟仍然喜欢和陌生人打招呼,一路上不停的和别人挤眉弄眼。别人一回应,他就特别激动,作出很多肉麻动作来吸引别人的注意。
虽然仟仟目前还不会数数,只会做1和3的手势,可是已经开始有数量的概念了。
昨天仟仟从地上捡起两只草根,郑重的送给山米的妈妈做礼物。山米的妈妈高兴的接受后,让仟仟把草根拿回去送给妈妈。仟仟先拿了大点的那根,另外一根几乎可以忽略不计,山米的妈妈以为仟仟不会记得了,就把手收起来转身和妈妈说话。结果仟仟缠着山米妈妈,坚持把另一个草根拿过来,一起放到妈妈手里。
同样是昨天放学的时候,仟仟和艾玛一人在路上捡了 两个松果。过了一会,艾玛的妈妈来接走了艾玛,艾玛的松果就掉到了地上。仟仟连忙跑去把艾玛的松果捡起,试图走向艾玛妈妈的车,把松果还给艾玛。结果大家开始都没有看出来仟仟的意思,妈妈怕仟仟被车撞到,拉着仟仟让艾玛妈妈把车开走。
等艾玛的车开走后,仟仟不停举着松果,朝着艾玛离开的方向叫艾玛。美心阿姨让仟仟明天把松果给艾玛,仟仟听明白了,就抱着这四个松果不松手了。仟仟紧握这四个松果和妈妈一起往游乐场走去,路上掉了一个,仟仟没发现,妈妈也没有提醒仟仟,大家继续走了好一段路,这时路边跑来一只小兔子,吸引了仟仟的注意。仟仟在白忙之中,还是没有忘记检查一下他的松果,结果发现手里松果少了一个,停下来,回头望走来的路。妈妈非常吃惊仟仟竟然可以看出三个和四个之间的差别。当然仟仟自己没法看出掉在远处草丛里的松果,妈妈只好跑回去捡给仟仟。
此外,路上走的时候,仟仟看到年纪大的男性,会叫“爷爷”,年纪大的女性会叫“奶奶”,也算一大进步。同时和艾玛感情仍然深厚,在家里不时以艾玛为主语说句子,虽然大部分我们都听不懂。
仟仟很多时候说的话我们都不能理解,不知道他是有什么意思呢?还是自己胡乱说的玩的。要不然就可能是我们不懂的伊朗话。很多词句要过了好长一段时间,我们才发现是什么意思。
妹妹
前几周开始,仟仟忽然开始说“妹妹”。妈妈好吃惊,自觉虽然想女儿想的厉害,却并没有在仟仟面前表现太过分。由于很多时候都是和爸爸说,所以“女儿”这个词的频率远远大于”妹妹”. 仟仟怎么就自己学会了? 难道仟仟和妈妈心有灵犀不点通?后来才发现,这是仟仟对美心阿姨的称呼。有时候听起来象“美美”,“咪咪”。
Emma不不
仟仟在家里经常念叨“Emma不不”,我们一直很纳闷这是什么意思,以为他只不过是想念Emma而已了. 结果有一天仟仟臭臭了。妈妈一直想教仟仟说“臭臭”,希望仟仟可以及时告诉妈妈,让妈妈给他换尿布。结果仟仟一直故意不学此词,每当妈妈说,就顾左右而言它。于是这天妈妈就想用英文试试,说“仟仟Poo-Poo”了。仟仟果然听得懂,马上跟着说“不不”(仟仟发音不准)。没想到下一句就是”Emma不不”。原来仟仟是在向老师揭发Emma Poo Poo 了!
仟仟开始有意识的学习说话。我们说一个词,他会学着发音,虽然不是很准确。
看到花,我们说“花花”,他就会说“wawa”。在幼儿园,老师说小鸟叫”coo-coo”,仟仟就会跟着说“doo-doo”。
仟仟有一只小狗玩具,一按就会不停的说”I love u”. 小狗说一句” I love u”,仟仟就跟着说一句”阿巴达”. 爸妈奇了,不知道是不是巧合,还是仟仟随便自己说着玩的,就试着别的时候问仟仟,”I love u 怎么说啊?” 仟仟每次都回答 “阿巴达”。于是爸妈就以为是仟仟自创的婴语翻译。结果一问美心阿姨,”阿巴达”是伊朗话里“我要”(“I want it”)的意思。
仟仟的中文水平仅限于词组而已,最流利的是“爸爸”,“妈妈”和“大大”(仟仟对车子的称呼),不太标准的是“月亮”,“爷爷”,“奶奶”,“我”和“碗”。就会用伊朗话说句子了。
同时,仟仟总是时不时说几句“Emma”, 周末也不例外。Emma妈妈早上送Emma去托儿所,车子经过我们家楼下,正在二楼窗前吃早点的仟仟看见她们的车子会认出来,大叫”Emma”, “Emma”. 可见对Emma感情之深。Emma也跟着仟仟学会了“妈妈”,而且发音非常之标准。每次妈妈去接仟仟,Emma就跟着仟仟一起叫“妈妈”(也许Emma说的伊朗话,因为伊朗话里妈妈发音和中文相同)。妈妈可乐坏了。
但是三种语言仟仟都听得懂。
当简若明告诉我阿曼达已经怀孕6个星期的时候,我真的很吃惊。这样算起来,上次我们的中国新年聚会见到他们的时候,她已经怀孕了。他们的小女孩凯利才6个月,预产期是11月,等到宝宝出生的时候才13个月。
简若明比我早来公司两个月。虽然他只比我们小一岁,由于中间辍学几年,当时他本科刚毕业,刚开始读硕士, 所以在公司只是兼职。由于父母早年离异,他和妈妈妹妹一起生活。他的妈妈没有固定的工作,爸爸也没有给他们留下什么赡养费,他们的生活也一直很颠簸。可是他的妈妈是个好人,就算自己没有钱,也要到处为教会募集衣物,寄给世界各地穷苦的国家。他的妹妹很漂亮很可爱,受他妈妈的影响,也放弃学业,随着教会到柬埔寨做善事。
也许因为从小对父亲的敌意,和妹妹妈妈相依为命,他对人对事特别绝对和敏感,对自己的亲人朋友们特别好,掏心掏肺,对不喜欢的人也特别直接,不会于拐弯抹角,也不会掩饰自己的喜恶。简若明虽然长得和Tom Cruise颇有几分神似,却特别老实真诚,人也挺简单直接。
阿曼达是他的Highshcool sweet heart,一起长大,多年没见,突然有一天从加拿大追到美国来,出现在我们办公室。之后他们电光火石般结了婚,然后生孩子。阿曼达人特别好,又能干。和简若明结婚后,阿曼达从加拿大搬来,因为等工作签证先在家呆了几个月。然后就到社区学校里教书。不过她的理想一直是做个全职妈妈。所以他们结婚后很快就开始要孩子。
自从凯利出生后,做爸爸的简若明一下子就担起赚钱重任,主动要求出差(因为有补助)和承担主要项目。阿曼达就在家做起全职妈妈,后来一个星期去上一次课,因为她很喜欢讲课。因为工作和出差,而且加上还在学校里读硕士,简若明每天都睡不了几个小时,平时基本帮不上阿曼达。阿曼达一个人带着孩子,如果碰上简若明出差,他们就一家人都去。最让我佩服的是,简若明竟然还可以每天穿着烫得笔直的衬衫。现在竟然又要有一个宝宝了,真不知道他们到时两个人如何忙得过来。不过,辛苦是肯定的,但是他们也一定会忙得过来。上次他们到我们家玩,我就问阿曼达,如果再有一个孩子,你忙不忙得过来?她耸耸肩说,“People do that. “这就是美国人典型的家庭生活。其实,普通的美国人民真的是非常勤劳勇敢的。
今天收到前同事爱德华的一封30岁生日聚会邀请信,自称黄金王老五,并热情邀请各位带着单身女性亲戚朋友前来赴宴,就像那首民歌里唱得一样,“带着你的妹妹,带着你的嫁妆,。。。”这是典型的爱德华式的幽默。
第一次见到爱德华,他才26岁。满脸的络腮胡子,加上老外外表的迷惑性,我还以为他是40岁的大叔了。除了没想到他这么年轻以外,更没想到的是他都是3个孩子的爹了。即将而立的爱德华,大女儿13岁,二女儿11岁,小儿子7岁。当时他是公司里最年轻的工程师,可是他的孩子却是公司里下一辈里最大的。也算是一种成就了。他是做了爹才把大学念完了,和老婆离了婚,每两个周末轮到他带孩子。
爱德华是难得的一个对美国外的世界有一定了解和兴趣的美国人。特别喜欢拿台湾问题,人民币问题和我们抬杠。而且常常邀请我们去打牌,做客,露营,以及其他活动。当时我们还没有仟仟,都很随和,又喜欢孩子。爱德华就常常带了孩子邀我们去滑旱冰,或者一起去跑步,不然到我们家里蹭饭,蹭饺子吃。
爱德华说话特别直,而且好打抱不平,往往为同事们争取利益。在资本主义社会长大的无产者爱德华,确信自己有选择给谁卖命的自由,所以从不屑掩饰自己和资本家的矛盾。而且对资本家的剥削本质认识不清,因为是公司最早雇用的工程师之一,虽然并没有相应的股权,他总是以founder自居,不把老板们放在眼里,和资本家的斗争终于尖锐化,被无情的请出门外。当然,他即刻就到另一个知名咨询公司找到更高薪的职位。拔了眼中钉的资本家和实现自己薪水计划的爱德华都皆大欢喜。
爱德华的离婚后的爱情生活可谓多姿多彩。自从单身后,他一直积极的寻找另一半,交友网站,相亲聚会,活跃于各种户外和户内集体活动。女朋友也不停的换。他从来不忌讳和别人谈起自己的爱情生活,常常在午饭时间给我们带来一线新闻,公司的聚会,带来的女朋友每次都不一样。虽然现在离开公司了,但是关于他的爱情生活的新闻还是从不同渠道传来。
看着他这样的生活,觉得真的能折腾,我们这样的老人是没法过的。他的理论是,我10年前过的是你现在的生活,而现在过的是你10年前的生活(当然,对于我们年轻时代的生活,他是不可能真正了解的)。可不是嘛,他只不过倒了个顺序而已。大部分人按部就班,读书工作结婚生子。而爱德华年少无知就做了父母,等到大家都成熟安定的时候,开始补回自己失去的青春。也是一种活法,也是什么都没有错过。
美国人多这样。对人生没有既定的发展模式,活在现在,不背过去的包袱,也不担将来的心,一切是以自己快乐为准,以选择自己喜欢的事为先,所以比较容易满足。相比之下,我们从小就被树立了太多责任感和伟大理想,讲究的是先苦后甜,被教育的是“失之毫厘,谬以千里”,活在过去和将来,为了远大的目标,是可以放弃现在的快乐的。
以前我们两人饱全家饱,生活简单,除了工作也没有什么事情,所以这样的聚会常常不会错过,也不时在家里举办。现在有了仟仟,似乎有忙不完的工作和家务,剩下的时间和精力偶尔安排全家出去玩一下,就什么也不愿意做了。有时觉得自己真的是老了,象美国人这种活到老玩到老的心态,还是学不到啊。
今天带仟仟去做了过敏皮试。检查了米,玉米,草莓,黄豆(soy),麦(wheat),牛奶,Barley,结果都是没有反应。
这次过敏,医生估计是垃圾中餐里的鸡蛋和花生造成的。经过药物治疗,脖子附近的湿疹和抓痕已经好了。只是身上还有些抓痕,说明反应还没有完全消失,需要继续服药。
好消息是,医生说等这次反应退去后,就可以开始吃牛奶了。这一段仟仟胃口很好,特别爱吃玉米,而且开始吃粥(以前米是基本不吃的。)似乎重了一点。用家里的秤量净重是22磅。如果可以吃牛奶,很多东西就可以吃了,希望会长胖点。
爸爸妈妈小时候有个儿歌,用来讽刺小朋友的:”XX的头,像皮球……”。没想到仟仟自嘲了一回。情况是这样的:
昨天,妈妈给仟仟放小时候(大约11个月)的录像,仟仟看到自己,一句”Ball!”脱口而出。当时的仟仟头真圆,现在的仟仟觉得它有点像个皮球了。